本报讯武汉消息:11月26日,挪用所教学生学杂费的犯罪嫌疑人孟某被武昌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1996年3月,孟应聘到武汉一自修大学,任中专部旅游班班主任。今年年初,学校委托老师收学杂费,孟将收得的6万余元的学杂费一直放在自己处。3月下旬,孟弟找孟要钱,并称自已出事了,要罚款2万元。孟看着弟弟着急的样子,孟从学杂费中抽出2万元递到弟弟手中。不久,学校催要学杂费,孟忙找其弟,但弟弟说:“你再给我2万元去摇骰子翻本。”孟又拿出了2万元。4月下旬,学校再次催要,孟又找其弟。其弟说:“你再给我19000元去翻本。”孟再次按弟弟的要求如数交上,期望他翻本还钱。但直到孟被抓获时,钱仍未见一分。